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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动态

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低空经济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(2024—2027年)的通知

责任编辑: 发布时间:2024-11-04   访问量:1198


杭政办函〔2024〕35号


各区、县(市)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:

《杭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(2024—2027年)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。

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
2024年6月27日    


杭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(2024—2027年)


为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,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,结合我市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着眼发展新质生产力,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战略机遇,坚持以产业发展为龙头、以科技创新为驱动、以场景应用为牵引、以安全发展为保障,统筹推进低空交通、低空产业发展,将杭州打造成为全国低空经济领军城市。

(一)低空产业能级大幅跃升。加快产业补链强链,到2027年,催生头部或关键环节企业10家以上,引育产业链相关企业600家以上,产业规模突破600亿元。

(二)低空交通网络基本成型。推进“基础网”“航线网”“飞服网”(以下简称“三张网”)建设,到2027年,建成低空航空器起降场(点)275个以上,开通低空航线500条以上,建成统一管理服务平台,基本实现“三张网”全覆盖。

(三)低空管理体系有效运行。建立健全空域规划、航线划设、飞行准入、运行管理、空地安全等标准和规范,形成全链管理体系,到2027年,实现无人机安全运行超百万架次/年。

(四)低空应用场景丰富多元。重点打造“低空+物流”“低空+治理”“低空+文体旅”三大应用品牌,加快探索“低空+客运”新业态,到2027年,低空物流总量进入全国前5位,低空飞行量超过180万架次/年。

(五)低空试点示范成效显著。全力争创国家低空经济相关试点,推动区、县(市)开展省级试点创建,到2027年,全市创建省级试点区、县(市)3—5个,形成一批试点经验。

二、工作任务

(一)加快补链强链,建设低空产业创新高地。

1.加大低空企业招引培育力度。绘制产业链图谱,建立低空经济企业数据库。招引低空制造企业落户杭州,引导支持低空应用企业做精做强。深入实施梯度培育计划,聚力打造“隐形冠军”“专精特新”“小巨人”和单项冠军。到2027年,新招引低空经济产业链相关企业200家以上,培育“专精特新”企业5家以上,“小巨人”企业2家以上。

2.加快低空产业园区建设。加大产业园培育建设力度,引导既有相关产业园向低空经济领域拓展延伸。支持萧山区、余杭区、临平区、钱塘区和建德市等地,聚焦低空物流、低空数据、低空视觉、低空制造等领域,打造5个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示范区。

3.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坚。深入实施“尖兵”“领雁”等计划,开展重大科技项目和首台(套)攻关。瞄准固定翼/多旋翼无人机、无人直升机、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(eVTOL)等整机研发,主控芯片、三电系统、机载传感器等关键零部件,飞行控制、低空反制、通信导航等核心系统,组织实施专利导航。实施科技成果转化“双百千万”专项行动,支持建设概念验证中心,促进低空科技成果高效转化。到2027年,累计实施科技攻关项目不少于10个。

4.打造高新高能创新载体。鼓励低空经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与国内外高校、研究机构等在杭组建创新联合体,构建“基础研究+技术攻关+成果产业化”全过程创新生态链。支持创建低空经济领域全省重点实验室,争取全国重点实验室落户杭州或在杭设立分实验室。到2027年,省级及以上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达5个以上。

(二)夯实“数实”基建,完善低空交通运行网络。

5.加快低空基础设施建设。坚持政府主导、统一规划、国企带动、社会参与,加快各类低空航空器起降场(点)、测试场、智能基站布局,建设eVTOL起降运营中心,布设5G-A网络、卫星互联网等,满足低空航空器起降、飞行、停放等功能需求。到2027年,建成公共无人机起降场40个以上,末端无人机起降点220个以上,试飞测试场3个以上,各类直升机起降点15个以上。

6.加快航路航线网络布局。依托建德千岛湖通用机场,加快推进与省内其他城市互联互通。按照“最优布点、复合利用、最大覆盖”原则,打造服务城际、城市、城乡的“干—支—末”无人机航线网络。加快开展低空空域环境普查,构建低空数据底座。到2027年,实现市内低空航线基本成网,开通市际低空航线3条以上。

7.加快低空管理平台建设。建设低空交通飞行服务平台,为低空用户提供空域航线申请、计划申报、通信导航、情报、气象等服务。建设低空交通监管平台,实现准入审批、过程监管等功能,与飞行服务平台、上级监管平台互联互通,实现信息数据动态传输,加强运行全过程监管。

(三)建立制度规范,提升低空交通保障能力。

8.构建空域协同管理机制。建立军地民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制,统筹推进空域分级分类管理。积极推动优化航线飞行计划申报审批环节,加快推进飞行计划“一窗口、一站式”办理。

9.建立低空交通标准规范。加强低空交通规则研究,制定低空航空器飞行管理办法。支持产学研用单位参与研究和制订相关标准。积极争取国家无人航空器适航审定、检验检测等机构落户杭州,推动无人航空器适航审定与测试本地化工作。

10.强化低空运行安全管控。建立市级无人机公共安全管理平台,研究制定城市空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。落实禁飞空域相关制度,加强防御反制,依法打击各种违规飞行行为。建立健全低空飞行安全应急处置机制,保障全市低空交通安全运行。

(四)培育市场需求,拓展低空应用多元场景。

11.搭建低空物流服务体系。推进城际、城市无人机干线物流配送,拓展枢纽快递转运、生鲜城际半日达等场景。推动物流中端场景应用,在城市内一、二级物流仓之间开展低空转运,实现市内快递2小时内送达;在山区、乡村等交通不便地区开展无人机配送应用。培育零售、餐饮、医疗物品等低空即时服务需求,加快开展无人机末端配送,实现30分钟内即时送达。

12.丰富低空文体旅消费业态。深耕“低空+文旅”特色项目,培育低空游览、摄影、研学、表演等业态,支持举办建德航空飞行大会等活动,开展钱塘江、千岛湖、湘湖等沿江沿湖低空观光体验。到2027年,培育低空旅游精品航线4条以上。支持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打造“低空游览+接驳”场景。培育“低空+体育”消费需求,支持余杭区、富阳区、临安区、建德市等地,打造无人机竞赛、虚拟无人机智力运动、高空跳伞运动、滑翔伞运动等低空体育“金名片”,推动低空文体旅联动发展。

13.创新低空城乡治理。支持公共服务行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,加大低空航空器在国土勘察、生态治理、农林植保、气象干预、抢险救灾、电力巡线、管网巡查、港口巡检、城市治堵、城市治安等场景应用力度,到2027年,形成30个以上典型案例。完善“空中110”“空中120”“空中119”等应急体系,实现低空救援快速响应。

14.探索潜在应用场景。持续挖掘低空产品和服务适用场景,评选并推广低空应用优秀案例。推动以eVTOL为主的新兴航空器应用,探索城际出行、联程接驳、空中通勤等空中交通场景,培育低空载人新业态。围绕建德航空小镇,打造通用航空器与无人航空器融合运输场景。

(五)开展试点示范,打造低空经济杭州样板。

15.争创低空领域杭州试点。积极申报创建城市空中交通管理、低空经济产业等国家级试点,参与国家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综合运营试点省建设。

16.开展区、县(市)示范创建。鼓励区、县(市)积极申报创建省级示范,在低空产业、低空交通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成果经验,带动全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三、保障措施

(一)强化组织领导。建立低空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,负责统筹全市低空经济发展。组建工作专班具体推进落实,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。

(二)加强要素保障。制定全市低空经济发展专项支持政策,强化资金、土地、金融、人才等要素保障。支持高校、职业院校等开设低空经济相关专业学科,加快各类人才培育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建立低空经济产业统计监测体系。

(三)建立推进机制。围绕低空经济总体发展目标,建立任务清单、责任清单、问题清单等三张清单,逐年进行分解落实。

(四)加大智库支撑。组建杭州市低空经济专家委员会,吸纳知名高校、重点研究机构、产业链头部企业共同参与,为我市低空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支持。

本方案自2024年7月28日起施行,有效期3年,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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